2017-10-26 17:50
鄂少办发[2017]5号
关于实施“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
公益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少工委:
为深入推进“孩子眼睛好 世界更精彩”全省少年儿童爱眼护眼行动,认真探索促进少年儿童视力健康的有效举措,结合“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有针对性的实施“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
二、项目内容
“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是“孩子眼睛好 世界更精彩”全省少年儿童爱眼护眼行动和“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结合开展的一次探索,目的是组织城区学校少先队与农村学校(或以进城务工人员子弟为主的学校)少先队结对共同开展爱眼护眼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养成科学用眼、正确护眼的好习惯。项目内容包括由城乡中小学少先队联合举办主题队会、少先队活动课,通过少先队活动阵地学习宣传爱眼护眼知识,开展爱眼护眼主题队日活动等。项目采取宣传创建、项目申报、省级评审、项目扶持的方式,在各地择优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50个优秀公益项目(100所结对学校)进行扶持。
三、申报对象
全省中小学少先队大队
四、申报流程
1.项目实施(2017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各市州少工委根据本地区“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结对情况,结合“手拉手·共成长”、“手拉手·小社团”和“手拉手·送温暖”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本地区中小学少先队大队等单位开展爱眼护眼活动,参与项目创建。
2.项目申报(2017年11月上旬)。各结对城乡中小学少先队大队提交《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申报登记表》(附件2),并由市级少工委根据申报情况填报《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汇总表》(附件1),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含电子文档)。各市州申报数量不得少于所在地区县(市、区)数量,具体由各市州少工委统筹。
3.省级评审(2017年11月中旬至下旬)。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学校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差额评审,确定50个扶持项目。
4.项目扶持(2017年11月下旬)。对开展扎实、活动丰富、真实有效的项目,由省少工委划拨“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经费,按照每个项目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扶持。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是推进全省爱眼护眼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手拉手”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切实支持基层少先队组织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本着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准确领会活动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认真组织,注重实效。活动要注重过程,整体推进,形成示范。各级少工委、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带动本地区爱眼护眼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少年儿童爱眼护眼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
3. 强化宣传,总结经验。各市州少工委要注意发掘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经验,探索形成切实有效的爱眼护眼知识宣传体系,为少年儿童提供校内外爱眼护眼有效保障。
联系人:徐明峡徐 斐
电 话:027-87233597 027-87233567
邮 箱:hbsgw2011@163.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1
附件:
1.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汇总表
2. 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申报登记表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附件1
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
市州 | 县(市区) | 城区学校基本情况 | 农村学校基本情况 | 结对总体情况 | |||||
学校名称 (全称) | 少先队大队 辅导员姓名 及联系方式 | 学校名称 (全称) | 少先队大队 辅导员姓名 及联系方式 | 少先队大(中)队结对数 | 城区学校少先队员结对数 | 农村学校少先队员结对数 | 开展 活动数 | ||
备注:1.此表以市州为单位汇总填报;2.农村学校包括以进城务工人员子弟为主的学校。
附件2
湖北省“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
公益项目申报登记表
市(州) 县(区、市) 学校(盖章): 日期:
学校名称 | |||||
类 别 (打√) | 城区小学( ) 农村小学(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城区初中( ) 农村初中( ) 外来务工子弟学校( ) | ||||
结对学校 | |||||
学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
大队辅导员 | 联系电话 | ||||
学校账户 及开户行 | (开户行精确到××银行××分行××支行) | ||||
学校基本情况及“爱眼护眼·手拉手行动”公益项目开展情况 | (此项填写300字以内的简介,详细情况请另附图片及文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 ||||
上级团委(少 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