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5:51
鄂人社奖〔2018〕15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全省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人事处,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 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见》和《少先队改革方案》相关文件精神,激励广大少先队员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激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全面推动少先队改革,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更加热爱少先队工作,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少先队员,市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全省初中小学少先队大队。具体推报标准见附件2。
二、评选名额
1.本次评选将表彰2016-2017年度全省优秀少先队员50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0名和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50个。
2.本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报。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3.各地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必须要有农村留守儿童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个人或群体代表,其中宜昌、恩施请注意上报少数民族代表。
4.注重面向基层,推荐一线少先队辅导员(各市州可推荐1名志愿辅导员),各地推荐市县总辅导员不得超过1人。
三、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各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在征求候选人(集体)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推荐至市级少工委。其中,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必须有所在学校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必须有所在县市区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同时,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含志愿辅导员)候选对象,须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干部、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2.市级初评。初评工作由各市州团委、少工委联合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推荐至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候选人(集体)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必须保证真实,由各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
3.省级评审。由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组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少工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差额评选出全省少先队表彰对象,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对拟表彰对象在所在单位和省级层面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全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须法定监护人签字,《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须本人签字,承诺事迹真实。在推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工作敷衍马虎,逾期不报、材料不全、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2.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由县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签章;推荐人选(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二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获得市级以上表彰须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每项一份)。
3.请各市州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8日前统一上报材料(缺任何一类材料视为无效),各地汇总表(见附件5)同推荐材料一并上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电子文件采用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上报材料均不退还,请参评个人和集体注意备份。
全省各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要将评选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和湖北省第六次少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按照省委《意见》的有关要求,真正把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此次评选活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由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联 系 人:徐明峡 文庆典
联系电话:027-87233567,87232581
电子邮箱:hbsgw2011@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2.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条件
4.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5.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汇总表
6.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评选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少工委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师建兴 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谢新松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省少工委主任
汤同新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
张穗华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
徐雄飞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副主任
林长军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刘 驰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调研员
徐明峡 湖北省少先队总辅导员
办公室主任:
林长军(兼) 徐雄飞(兼)
附件2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全省优秀少 先队员 | 全省优秀少先 队辅导员 | 全省优秀少先队 集体(大队) | |
武汉市 | 8 | 4 | 8 |
黄石市 | 4 | 3 | 5 |
襄阳市 | 6 | 4 | 7 |
十堰市 | 5 | 3 | 5 |
荆州市 | 5 | 3 | 5 |
宜昌市 | 5 | 2 | 4 |
荆门市 | 3 | 2 | 3 |
鄂州市 | 2 | 1 | 2 |
黄冈市 | 6 | 4 | 7 |
孝感市 | 4 | 2 | 4 |
咸宁市 | 4 | 2 | 3 |
随州市 | 3 | 2 | 2 |
恩施州 | 5 | 3 | 5 |
仙桃市 | 1 | 1 | 1 |
潜江市 | 1 | 1 | 1 |
天门市 | 1 | 1 | 1 |
神农架林区 | 1 | 1 | 1 |
省直及高校附小 | 2 | 1 | 2 |
合 计 | 66 | 40 | 66 |
备注:名额主要以省级教育部门2016年各地1-8年级在校学生(少先队员)数、班级(少先队中队)数和学校(少先队大队)数为依据分配。
附件3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少先队员
1.2018年6月1日前年龄在6至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德智体全面发展。
2.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小小志愿者”“荆楚少年五彩行动”等活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是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3.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等少先队主题活动,培养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牢记“五爱”,时刻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中,从小听党的话,跟着党走,是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孩子。
4.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未来”“红领巾小创客”等主题活动,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心理素质,是勇于创造、自觉劳动、热爱科学的小标兵。
5.曾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少工委奖励,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已获上届全国、省优秀少先队员表彰的不再参评。
二、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经正式聘任且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有较高的素质能力,积极推动少先队改革,准确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3.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落实少先队改革任务清单,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开展少先队课题研究,有突出的少先队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4.具备较强的奉献精神。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手段载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近3年内工作表现突出或为省、市赢得少先队方面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已获全国、省优秀辅导员表彰的不再参评。
三、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
1.全面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完成《中小学少先队改革主要任务清单》,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2.认真开展“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争做新时代好队员”“荆楚少年五彩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动感中队,“五小”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
3.全面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充分保障少先队工作经费,有标准化队室。
5.学校领导重视少先队工作,积极成立学校少工委,按期召开学校少代会,认真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
6.配齐配强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并按要求落实辅导员待遇。学校定期开展少先队教研、辅导员培训活动。
附件4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相
片 | |||||||
所在学校、中队及所担任职务 | |||||||||||
父 亲 | 单位及职务 | ||||||||||
母 亲 | 单位及职务 | ||||||||||
大队辅导员姓名及手机号码 | |||||||||||
是否属于 | [ ]农村学校[ ]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子女 | ||||||||||
事 迹 简 介 |
(可另附页)
| ||||||||||
本人 或监 护人 签名 |
签 名: 年 月 日 | 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直管市、大专院校团委意见在市级意见一栏里签署;
2.所获荣誉只填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少先队工作方面荣誉情况。
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
片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职称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QQ、微信及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任辅导员时间 | 所属类别 | [ ]农村辅导员 [ ]中学辅导员 [ ]城区辅导员 [ ]志愿辅导员 | |||||||
所获 荣誉 | |||||||||
事 迹 简 介 |
(可另附页) | ||||||||
本人 签名 |
签 名: 年 月 日 | 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直管市、大专院校团委意见在市级意见一栏里签署;
2.所获荣誉只填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少先队工作方面荣誉情况。
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推荐表
学校大队名称 | ||||
学校地址 | ||||
校长姓名 | 联系方式 | |||
大队辅导员姓名 | 联系方式 | |||
全校中队数 | 全校队数 | |||
所属类别 | [ ]乡村学校 [ ]城区学校 | |||
少先队工作 所获荣誉 | ||||
事迹 简介 |
(可另附页) |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直管市、大专院校团委意见在市级意见一栏里签署;
2.所获荣誉只填近三年学校少先队组织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情况。
附件5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所在中队及职务 | 所在单位(学校) | 大队辅导员姓名及手机号 | 是否农村学校 | 近年来主要受表彰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推荐单位(章)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近年来主要受表彰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推荐单位(章)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大队名称 | 学校地址 | 校长姓 名及手机 | 大队辅导员姓名及手机 | 全校中队数 | 全校队员 人数 | 是否农村学校 | 近年来主要受表彰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备注:推荐单位(章)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附件6
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评选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干部管理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合治理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卫生计生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