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7:08
鄂少发[2015]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少先队科研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少工委、江汉石油管理局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学会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 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见》,落实好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和省少工委五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推动新形势下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决定开展2015年少先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研究重点
着眼于推动少先队工作的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重点研究少先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六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源潮副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系列讲话精神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重点研究少先队组织履行根本任务的新路径和新载体;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新变化和新特点;重点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少先队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围绕少先队工作和少年儿童教育的基本规律,丰富和完善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由各市州少工委和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申报。采取组织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申报机构和个人参照《湖北省少先队2015年科研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选择申报内容,市州少工委和少先队工作学会汇总后,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2.《指南》中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但并非正式选题,申报时可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承担2013年课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课题。
3.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批准,报申请单位所属的学会(或市州团委、少工委)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省少工委邮箱:hbsgw2011@163.com
4、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湖北省少先队工作学会颁发立项通知书,同时通报市州少工委和所属单位备案。
三、申报规则
1.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作无效处理:未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未加盖市州少工委(团委)或者学会公章;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申报材料未满足本通知规定的条件。
2.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完成期限
一般为1年。如需延期最多不超过两年。延期或者课题组成员变更按照《湖北省少先队工作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2015年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以及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将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所有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加湖北少先队科研课题成果评选,获奖成果将获得证书和一定额度的奖金。
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徐明峡 赵利霞
电 话:027-87237838
附件:1.湖北省少先队2015年科研课题指南
2.湖北省少先队2015年科研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少工委 湖北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