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希望家园”建设的通知

2016-06-20 11:12

鄂青联发〔2016〕16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希望家园”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2016年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16年全省 “希望家园”建设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针,围绕全省“希望家园”建设的工作部署,并在此基础上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由党政主导、社会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全方位关爱扶助体系,坚定走精准扶贫之路,切实解决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为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标准

全省“希望家园”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活动阵地。“希望家园”开班地点原则上为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有统一悬挂“希望家园”标志牌,统一制作管理制度上墙。每个“希望家园”结合当地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参学人数应达到30—50人。同时须有完备的留守儿童个人档案,村级覆盖率至少达到90%。

2.有志愿者队伍。“希望家园”须配备一支由至少3人组成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以本地社会志愿者组织、中小学教师、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为主,以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本禹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为辅组成。

3.有专项资金。各市、县级团委通过多种渠道,整合各方资源补贴各地“希望家园”运行,设“希望家园”专款专项资金并规范管理。各乡镇团委须进一步落实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按800元的标准给予“希望家园”补贴。

4.有亲情专线。有条件的“希望家园”可安装电脑和互联网,或至少安装一部亲情电话,保障留守儿童与父母定期交流联系。

5.有管理制度。各“希望家园”须按照建设标准,落实管理制度规范。有明确组织架构,含领导机构、管理人员、志愿者队伍等信息;有明确管理办法,包括各场地及功能室开放时间安排、使用规定等;有坚持活动记录,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效果等。开班时间应在7月15日—8月15日,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6.有活动方案。各“希望家园”须按照“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文体活动基地、能力培养基地、校外体验基地”的功能定位,制定暑期培训班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步骤,拟定招生计划和教学课程表。要合理设置“希望家园”活动课程,确保必选活动涵盖少先队活动、心理辅导、素质培养、安全自护教育等,开设爱眼护眼教育、励志教育、课业辅导、健康教育、阅读辅导、科普活动、艺术活动、手工活动、影视欣赏活动、孝敬教育、乡土文化教育等自选活动课程,保证每周课程内容丰富、课时安排合理。

三、工作内容

1. 规范管理。各市、县、乡团委要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对前期开办的2176个“希望家园”进行整改和规范,确保全省每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村都能开办“希望家园”。各级团委要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完善各项制度;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落实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希望家园”安全保障责任书》。切实保障“希望家园”顺利高效运行。

2. 创新示范。各市州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地区“希望家园”示范创建,密切团教协作,做好校地共建,探索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统一的优质课程,传播理想,引导情趣,开阔眼界,激发想象,启迪心灵,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世界。各市级团委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团省委少年部。

3.定点申报。由县级团委对申报点进行考评定点。各乡镇团委指导 “希望家园”负责人拟定初步活动计划,经县级团委、市州团委逐级汇总后,与《2016年全省“希望家园” 计划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并报送团省委少年部。活动计划只需报送电子档,统计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档。

4.项目补贴。今年团省委、省少工委从全省4821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中选取1000个村,实施省级精准扶贫资助 “希望家园”项目,针对志愿者团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每个“希望家园按最多3名志愿者,每人服务20个工作日的标准计算。7月15日前,为1000个希望家园的3000名志愿者集中购买人身意外保险;8月15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县级团委出具考核证明,按每人200元的标准,为1000个省级精准扶贫“希望家园项目的3000名志愿者发放交通补助),针对200个创建省级精准扶贫“希望家园”示范项目配备“快乐成长包”。各乡镇团委负责组织、指导符合要求的贫困村“希望家园”申报,各县(市、区)团委负责材料评审和现场审核,各市州团委根据推荐情况,择优筛选,于6月28日前将汇总后的《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 “希望家园”项目申报表》(附件1)、《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 “希望家园”项目汇总表》(附件2)、《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 “希望家园”项目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申报表需纸质版盖章后寄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团委,参照省级资助标准对其他“希望家园”志愿者团队予以补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团委、少工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出台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团委要充分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落实工作任务,把“希望家园”作为拓展村级活动阵地功能、夯实党团组织基础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希望家园”建设提档升级。各乡镇团委需认真填报《2016年全省“希望家园”活动纪实表》(附件5),收集好活动图片(每半天活动采集1次图片),每周逐级上报县级团委和市州团委进行汇总。各县级团委,应紧抓“希望家园”建设工作的安全、质量和志愿者团队的管理。各市、州团委要加强对“希望家园”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同时依照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工作模式,逐步搭建自己的平台。团省委将积极搭建校地对接平台,把“希望家园”建设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希望伴飞计划、“希望工程”助学、少先队评优等工作进行充分整合,将各地“希望家园”建设纳入市州团委的年度工作考核。

3.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和团属舆论阵地,开辟专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将“希望家园”打造成重要的民生品牌,做成基层党建带团建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服务青少年成长的示范品牌。同时鼓励各级团委定期组织召开“希望家园”志愿者交流会,加深不同志愿团队之间的交流,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联系人:徐明峡    杨  路

电 话:027-87237838   027-87233563   

邮 箱:hbsgw2011@163.com

 

附件:1.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希望家园”项目申报表

      2.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希望家园”项目汇总表

      3.2016年省级精准扶贫“希望家园”项目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4.2016年全省“希望家园”计划建设情况统计表        

      5.2016年全省“希望家园”活动记录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少工委

                       2016年6月17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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