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30 15:15
鄂少办发〔2016〕3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爱眼护眼”
舞台剧展演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少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普及爱眼护眼知识,宣传爱眼护眼行动,突出少先队活动的自主性、儿童性。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孩子眼睛好 世界更精彩”少年儿童爱眼护眼少年儿童舞台剧展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孩子眼睛好 世界更精彩
二、 活动目的
以全省各地少年儿童为参与主体,以舞台剧形式展现为活动载体,以基层发动、组织策划、自主参与、集中展演为活动环节,开展舞台剧展演活动,充分展现我省当代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全省少年儿童爱眼护眼意识,帮助少年儿童养成科学的用眼护眼习惯,提高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1月。
四、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少先队员。
五、 活动安排
1.广泛发动(10月中旬前)。各地按照活动要求,突出少先队员的主体地位,积极调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充分参与,将身边发生的优秀事迹、故事改编成舞台作品,鼓励自编、自导、自演。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对当地舞台剧展示活动开展表演指导与辅导。
2.市州评选(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市州少工委要组织少先队工作示范校、爱眼护眼示范校,广泛开展“爱眼护眼”主题活动,利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将爱眼护眼知识融入作品,通过征文、表演等形式,评选出符合本地特色的优秀作品。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认真开展活动宣传,促进活动成果有效转化。
3.省级展演(11月中旬)。各地将评选的1部优秀作品推荐到省级进行集中展演。展演将邀请少先队员代表、辅导员代表和专家参与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
4.作品要求
①突出爱眼护眼知识普及,鼓励以少年儿童实际生活为素材,以学校或青少年宫为单位进行编创,参演主体应为少年儿童,且演职人员不超过10人(演员以及指导老师)。
②围绕爱眼护眼,重点体现少年儿童在保护视力、爱护眼睛、养成习惯、健康成长等方面的具体行动和实践事例,用自己的故事、身边的故事讲述爱眼护眼的重要性,彰显少年儿童的快乐、健康成长。同时,针对当前一些不良用眼习惯、错误的用眼方式等问题进行反思,达到知识普及和朴实教育的意义。展示内容要紧扣“爱眼护眼”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呈现。
③作品内容需要在舞台上呈现,可以是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剧,也可以是哑剧、诗剧、偶发剧、木偶剧等多种舞台剧形式,鼓励创新展演方式方法,探索独特表演形式。要求立意深远,表演自然,情节生动,内容活泼,避免说教。
④舞台作品时长为8-10分钟。如有视频、配乐、特效等需求,需提前报送。
⑤参演作品须拥有合法著作权,报名时必须提供证明。如有弄虚作假者,其法律责任自负。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少年儿童用眼健康问题直接影响其健康成长。此次展演活动对于帮助全省少年儿童养成健康科学的用眼护眼习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爱眼护眼展演活动顺利开展。
2.因地制宜,征集展示。各市州要围绕爱眼护眼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征集展示活动,将最能代表本地区的优秀作品推荐到省级平台展示。要扩大活动参与面,提升活动凝聚力和影响力。建议有条件的市州开展本地区的展演活动。各市州少工委负责对所推荐作品的质量、导向性及所有权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于10月31日前将参演作品、推荐表及参演人员信息表等盖章后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3.上下联动,确保实效。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主动与教育、卫计等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态势,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爱眼护眼的活动。鼓励基层创新活动方式、扩大活动覆盖,丰富活动内涵,确保全省爱眼护眼展演活动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公益广告、自媒体宣传、微博微信、主流媒体、微剧课堂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有效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徐明峡 杨 路
电 话:027-87237838 027-87233563
邮 箱:hbsgw2011@163.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1
附件:1.全省“爱眼护眼”2016年少年儿童舞台剧展演
活动作品推荐表
2.全省“爱眼护眼”2016年少年儿童舞台剧展演
活动参演人员名单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